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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品质林业 建设“森林绍兴”

   本网讯 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近年来各省、市、区涌现的在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方面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300个,市林业局榜上有名。

  近年来,市林业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品质林业 全面推进“森林绍兴”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林业投入长效机制,“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财政投入生态建设资金达129.3亿元。该局巧设载体,以实施城市森林等八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我市森林生态建设扩面提质。

  截至目前,全市林地面积为70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5.6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64%,全市6个区、县(市)全部成功创建为省级森林城市,去年11月,我市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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