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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4项入选!今年第一批浙江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出炉

7月5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4年浙江自贸试验区第一批省级制度创新案例。

全省共有17项案例上榜,围绕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投资和资金自由化便利化、人员往来自由化便利化、运输自由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优化等5大领域,开展特色化改革探索。

宁波片区有4项创新案例入选,分别是——

1.新能源车出口监管模式集成创新

近年来,以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正激发中国出口动能。

宁波片区联动海关、海事、边检、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采用集装箱出口“一站式”配合“前置查验、批量验放”监管模式,搭建“线上+线下”新能源汽车服务平台,创新证件换发诚信报备制度,为新能源汽车出口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宁波打造“新能源汽车之城”。

2.国内率先实施全港型引航员培养便利机制

自宁波舟山港合并以来,“一船两引”问题逐渐显现——即当一艘国际航行船舶跨越宁波、舟山水域时,需要两边各派一名引航员为其引航。这对船舶航行安全、港口运行效率等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舟山片区、宁波片区结合口岸发展实际和港政管理协同优势,在全国范围率先启动全港型引航员培养工作,打破资质壁垒和证书限制,进一步整合引航人才资源,从根本上解决了宁波舟山港“一船两引”问题,推动港口一体化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3.建设自贸区“空中政务走廊”平台,创新国际航行船舶海上查验新机制

宁波片区提出直升机“空中政务走廊”建设方案, 改变过去只能在码头泊位进行船舶登临检查的限制,将查验空间由“陆地”向“海上”延伸, 提前为船方在锚地办理入境手续,为船方节约靠泊成本,推动宁波片区运输自由化、便利化。

4.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

宁波片区强化宁波海事法院功能,充分发挥涉外海事审判职能作用,设立涉外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进涉外纠纷调解、仲裁、诉讼“三位一体”多元化快速处理,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具活力,助力国际航运能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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