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王经展 翁海珍
近日,笔者走进玉环市楚门镇某村,探访当地文物保护单位。盛夏阳光下,雕功精美的石羊、石马,凝结着劳动人民的智慧。数百年风雨沧桑,全都镌刻在古墓斑驳的青砖上。这是明景泰年间当地某官员与其妻合葬墓。
日前,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就该合葬墓的盗窃案,对江某、何某、孟某、柳某等人以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
案件还要从今年1月说起。当时,古墓出现直径达80厘米的盗洞,墓主的后世族人发现后,当即报警。
警方经调查,发现案件系江某、何某、孟某、柳某等4人盗墓团伙所为。2024年上半年,江某与他人因盗墓话题相识于网络。此后,他们通过查询历史资料掌握案涉古墓情况,并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当年6月,江某向何某、孟某等人发送古墓地址,介绍柳某给二人以组建盗墓团伙,同时允诺,若盗出文物由其负责处置。
实施阶段,何某、孟某、柳某三人等前往古墓。连续两晚挖掘后,一块大石头阻挡“去路”,众人无奈放弃离开。此后,在江某唆使下,何某、孟某又起盗墓之念。
当年11月,二人在十多天时间里向古墓下方挖了三四米,又因岩石受阻再次放弃。至此,江某推测,他们挖的可能是“衣冠冢”。
事发后,众人先后落网。
四人盗墓虽未有所获,但据鉴定机构鉴定,盗掘点位位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墓本体主要部位,盗掘行为一定程度损害了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等文物价值。
案件审理过程中,玉环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当庭宣判,以盗掘古墓葬罪对江某、何某、孟某、柳某等4人分别判处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案涉古墓经历多次盗挖,保护形势严峻。为此,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延伸职能,牵头召开古墓葬保护工作协调会,邀请多部门共商长期保护机制;玉环市人民法院发挥案例宣教价值,强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