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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率先实现全国社保卡公共交通出行“同城待遇”

  记者4月27日从宁波市人社部门获悉,5月1日起,全国327个交通互联互通城市的居民,持加载交通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宁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能与宁波市民享受“同城待遇”。

  “一卡通乘”,是宁波率先在全国推进社保卡交通出行“同城待遇”的有益探索。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交通出行“同城待遇”,必须是加载交通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且电子钱包内有充足余额;要享受社保卡特约商户优惠,必须是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且金融账户内有充足余额。

  如何通过社保卡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实现“同城待遇”?2019年起,宁波市在全国率先探索以社保卡“特约商户”模式推进“同城待遇”的落地,特约商户涵盖旅游观光、餐饮食品、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医疗保健、文化艺术、消费购物、健身运动等数十个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全国社保卡持卡人通过实体社保卡(电子社保卡)能在这些特约商户,享受与宁波市民同等专属优惠待遇。

  此后,宁波不断加载社保卡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容服务。“同城待遇”受惠范围从宁波扩大到长三角,进一步扩大到全国。截至目前,全国社保卡持卡人可在宁波598家社保卡特约商户、28家图书馆、83个景区享受与宁波市民同等优惠待遇,已有39.7万外地社保卡持卡人在宁波累计消费7146.8万元,优惠金额57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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