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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街道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 经费监督制管好“微权力”

   本报讯 “丝绸城体验点改造工程的预算做了吗,什么时候安排招投标?”12月12日上午,杭州下城区长庆街道党委例会上,安排了辖区内工程项目经费的讨论环节。“只要有工程项目,我们就会在班子会上讨论。”该街道主任宋震跃介绍,类似工程项目经费使用和干部任用等涉及街道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集体讨论制,是街道在党风廉洁建设上的重要举措,目的是“用制度监督小微权力”。

  近年来,长庆街道陆续出台《长庆街道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加强对街道党委成员、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干部的监督。

  “建章立制是基础,更重要的是严格执行。”长庆街道纪工委书记严军以专项工作经费监督为例解释:“经费审批采取会审会签制,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审管,办事处主任负责监管审签。”此外,街道月度计划外的支出或实际支出经费一次性全额20000元以上的事项,需经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今年来,街道纪工委共对经费使用量突破月均执行进度的4个项目发出提醒,要求街道党委查明超额原因并重新进行预算。

  “制度和规范有效控制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又让街道各科室和社区对资金使用更有计划性、针对性,把钱用在刀刃上。”宋震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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