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记者获悉,为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警部门将依法调整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的区域范围:
自3月6日零时起,在杭州绕城高速公路(不含)合围的杭州市区所有城市道路上,禁止机动车辆鸣号。
杭州交警部门提醒司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止鸣号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止鸣号的区域内鸣号的行为,将依法作出处罚。根据相关法规,不按规定鸣喇叭示意或者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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