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力量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渠道作用,南通市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实现对接机制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市、县、乡三级人民来访接待场所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49家,派驻调解员620名,参与调解信访事项5173件,调解成功率87.8%,相关经验做法在《人民信访》《江苏信访》《学习强国》等多次刊发报道。
规范流程牢牢锚定,三个环节闭合管理
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纷、全链条问效”要求,精准把握“引导分流、依法调解、结果反馈”三个环节,引导信访人主动选择调解和解途径化解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登记的信访案件,符合条件的均由中心安排进行调解。乡镇(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登记的信访案件,直接进入调解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同级信访部门及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问题导向全程牵引,三项制度保驾护航
坚持访调结合、能调则调,落实“协调配合、派驻调解、联调联办”三项制度。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访调对接”重大事项,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组织日常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司法行政机关选派优秀调解员进驻市、县两级调解工作室,确保调解力量常态在线。加强信访部门与同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信访接待、纠纷调解上的衔接,对符合调解条件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优先导入调解程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队伍建设不断锤炼,三项能力强基固本
以提升调解员排查预警、依法调解、理论研究三项能力为重点,推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信访部门联合调解组织健全“常态+专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纠纷动态排查机制,开展重要时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针对重点领域、对象和问题组织排查梳理,提出调解建议,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推行“信访+调解+律师”三位一体纠纷化解模式,由信访部门筛选案件,由专职调解员制定方案,由律师提供法律建议,确保纠纷处置“零时差”和调解结果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