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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条实施细则守护宿迁蓝天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张琥 )6月6日,记者从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实施大气环境联合整治行动,确保到7月底全市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明显下降。会议下发了《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围绕“到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22%左右”的工作目标,制定65条实施细则守护宿迁的蓝天。

     去年我市淘汰6318辆老旧机动车

       2013年,全市上下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大力度整治大气污染,全方位推进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去年,我市围绕重点防控区域和市区建成区域,深入开展市区空气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实施“扬尘污染控制行动、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行动、‘黄土不露天’绿化行动、餐饮油烟达标行动”四项行动,从市环保、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质监等部门抽调9名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对132处施工工地扬尘、2333家餐饮单位油烟、7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建设,实现市、县区检测站点全覆盖;在苏北率先划定限行区域,机动车环保检验率达到95%以上。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2013年淘汰老旧机动车6318辆;大力推进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油站151座。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去年夏、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被省环委会表彰为先进单位。

       明年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智能监控网络

       从结构调整到工业污染治理,再到煤炭消费总量、机动车尾气治理……记者发现《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中的每一项实施细则全面紧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些实施细节还制定出重要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2014年年底前,所有县主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市区黄标车限行区域适当扩大。加强限行区管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微型、轻型客车和中型、重型汽油车,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以及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中型、重型柴油车。制定和完善老旧车提前报废的奖励及补偿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到2017年,再淘汰一批老旧车。

      研究制定出台出租车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的鼓励政策,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推进城市营运车辆排气污染控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提高监管效率;开展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中型、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

      年底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如何保护好宿迁的蓝天?《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市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中心,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2014年年底前,建成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呼吸道疾病的监测、统计和损失评估工作。

        此外,我市还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工业污染源限排限产、建筑工地停止施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控制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加强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将大气环境污染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要建立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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