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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实施以来 市民素质仍需提高 路口没有交警执勤 违法的人就多了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张琥)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每一位市民都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同时也是文明交通的受益者。市公安局在文明城市创建考核中涉及交通秩序方面共5大项14个指标,在改变老百姓出行的同时,也时刻受到老百姓的监督。

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文明出行成为市民的一种良好习惯?记者带着这个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芝玲。

交通违法出现反弹势头

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加大文明交通创建力度,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开辟交通安全整治宣传专栏;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宣传车深入社区以及公共场所进行不间断宣传;印制传单20万份,联合城管、交通部门广泛散发;组织开展“宿迁文明交通规矩”评选活动,为文明交通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目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文明交通素质虽然得到了显著改观,但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刘芝玲告诉记者,目前还有一些无警路口、路段,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时有发生,停车不规范问题依旧存在。“通过我们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集中整治,目前有民警执勤的路口、路段,行人和非机动车守法率较高;但在没有民警执勤的路口和路段,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依然存在,居各项交通违法之首,部分路口、路段违法行为出现反弹势头。一些机动车在泊位内越线停车、一车占两位、车辆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外,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部分社会停车被挪用问题还存在。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交通信号设施存在问题仍未整改,信号灯移交工作尚未开展;市府东路商业街、嘉汇农贸市场等配建停车场被挪用问题仍未解决。天星花园西门、海天翡翠城东门、新园小区一期等部分小区、商业区等,因规划建设不合理,或出入口开设不合理造成行人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人车被迫违法问题难以解决。”刘芝玲说,“还有少部分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认识不到位,阻碍执法情况经常发生。”

加大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奋力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严管重罚态势。在保持违法停车、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常态整治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鸣笛、不礼让行人,以及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出租车、大客车整治力度,坚持高峰抓点平峰抓线相结合,路口攻坚与路段查处相结合,推动市区交通秩序进一步改观。”刘芝玲表示,市公安局还将积极推动交通设施完善,进一步加强与住建、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尽快落实路口改造、交通设施移交、挪用停车场清查等相关工作,确保不影响创建工作大局。

据了解,着力改善部分路口交通渠化也是市公安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届时公安部门将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路口设计、渠化不合理,以及行人过街设施缺失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还将继续严格对小区、商业区、大型项目以及市区重点道路建设的规划审批,保证新建道路和项目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完善、科学、合理。

“下一步,我们要在深化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短息平台的‘五位一体’宣传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交通违法曝光力度,凡是公务车和公务人员交通违法,除进行依法处罚和曝光外,一律抄告所在部门。同时我们将通过交通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等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刘芝玲说。

责任编辑:李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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