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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前三季度已发放失业人员物价补贴50.76万元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晨)记者昨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三季度末,我市已为9217人次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50.76万元。

     按季度发放每人可领58元 

       CPI有时涨幅大,有时涨幅小,那么物价补贴的标准也会随之调整吗?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物价补贴是根据市区低保标准计算得出的,低保标准不变,物价补贴的标准也不变。那么,我市失业人员物价补贴的标准到底是多少呢?“物价补贴是按季度发放的,目前每人每季度领取标准为58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11年起,我市全面建立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季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当季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COLI)上涨超过3%(含3%)时,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标准为当季末月城市低保标准的25%。

      目前,全市已累计为20418人次发放物价补贴110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生活产生的影响。

     辞职人员不能申请失业金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物价补贴是随参保人员的失业金一同打入失业金存折,那么要想领取物价补贴,首先是要申请失业金,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呢?

      相关负责人透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才能领取。

     与此同时,辞职的不能申请,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申请失业金。

       而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宿迁市失业金人均待遇标准已达717元/月

       据人社局统计,1-10月份,全市失业保险扩面新增40581人,失业保险费征缴额为10280.87万元,同比增加2983.57万元,增长40.9个百分点。共为485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083.21万元,人均待遇标准已达717元/月,同比增长217元/月,增长43.4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份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上下限标准,其中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下限由443元/人调整为548元/人,上限调整到800元/月。除了申领物价补贴,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我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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