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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参保缴费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任建玲)10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3年度宿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缴费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回乡居民可延长到春节后半个月内,逾期不予补缴。

        “凡本市范围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大专院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应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宋绍武表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为确保居民“小病及时治疗、慢病及时防治、大病及时救助”的民生工程,它不仅能有力保障城镇居民“病有所医”,而且能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据介绍,2013年度宿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个人缴费100元/人·年,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等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个人缴费的50元/人·年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直接划转。

        新参保居民要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2张1寸免冠照片、110元(含10元证卡工本费)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已参保居民则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医保证、卡到市区民丰银行各网点缴费。

        居民参保缴费后,可以从2013年的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六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户籍刚迁入者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累计报销医疗费限额为14万元。同时,学龄前儿童和学生不设报销限额。”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宋绍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参保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过去就曾发生过因逾期不予补缴而错失保障的情况。

         记者还了解到,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宿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被列为一个统筹地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各为一个统筹地区。不过从2010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建设“一卡通”,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可以在全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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