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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甜言”减少 女子哭诉称受“精神虐待”闹离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家庭暴力”不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但很少有人会关注另外一种更为隐形的家庭暴力———“精神虐待”。昨日,家住宿豫区大兴镇的李丽(化名)和丈夫张明(化名)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要求离婚,李丽称对方对自己“精神虐待”,哭诉长达两个小时。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赶往现场进行采访。

  A妻子天生爱浪漫喜欢丈夫常“表白” 

  李丽和张明都是大兴镇人,李丽主要看管家中的门市,张明则在工地承包工程。11年前,他们经亲戚介绍认识,结婚10年以来,育有两个孩子,大儿子9岁,小女儿2岁。

  “结婚的时候,他对我特别好,每天都会给我拥抱,说‘我爱你’,即便是应酬也都带着我,每过几个月还会带我去旅游。”李丽说,他们虽然是相亲认识,但是双方感情很好。

  2005年,大儿子出世,张明的母亲前来照顾。因为两代人性格差异,导致婆媳矛盾不断。据张明介绍,为了做一个好儿子和好丈夫,他常需要“哄完这边哄那边”,由于都是一些琐事,大家也算相处得比较愉快。

  然而,随着事业越做越大,张明接的工程也比以前多了很多,待在家中的时间相对少了,即便如此,张明仍不时地给妻子制造一些生活中的惊喜,“表白”更是经常。

  B妻子称受丈夫“精神虐待”要离婚

  “有时候吵架,我就喜欢他哄哄我。但是今年,他哄得越来越少,还说自己很累。”李丽说,张明对她的态度和前些年完全不一样,一点都不重视她,简直就是对自己“精神虐待”,连“我爱你”3个如此简单的字都不说了,所以她们常常吵架。

  “昨天是结婚纪念日,我忘记了,她就说我不爱她了,非要离婚。”张明皱着眉头说,一直以来,自己心中始终牵挂着家庭,但妻子总是对自己不理解,连续吵了几天之后,便要离婚。

  那么,不能时刻呵护,不经常说爱,是否构成婚姻中的“精神虐待”呢?据了解,目前“精神虐待”还难以界定。有些女性由于受过某些创伤,或生性多疑,便会将夫妻生活中的一点正常的小插曲当作精神上的虐待,从而郁郁寡欢。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姜建华律师介绍,“精神虐待”一般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污辱、威胁、贬损、过度惩罚、戏弄刁难另一方,造成相对人的精神处于高压之下,损害相对人的精神利益。姜建华称,根据李丽的描述,张明并未对她造成精神虐待,只是一般的夫妻矛盾。

  在哭诉两个小时后,李丽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被劝和,最终没有离婚。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作为夫妻双方,除了承担家庭的经济负担,还要包容对方的喜怒哀乐,这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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