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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可群的亲人找到了 父母心存顾虑不愿相认

叶可群的父亲与母亲

 

宿迁新闻网讯 (记者 徐其崇)晚报5月24日刊登《22岁女子想寻找遗弃她的亲生父母》一文,此后,又刊发两篇后续报道,讲述家住安徽省灵璧县黄湾镇庙李村叶庄东组22岁残疾女子叶可群打电话向晚报求助寻亲,以及记者为其寻找亲生父母的曲折经历。功夫不负有心人。昨天,记者终于找到了叶可群的亲生父母,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其父母确认后,却不愿和亲生女儿相认。

晚报报道牵动读者心

晚报连续报道22岁残疾女子叶可群在14年前被父亲遗弃,自己结婚后生了孩子,慢慢理解亲生父母的苦衷,因此特别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本报记者先后根据叶可群提供的相关线索,远赴泗洪西南岗、安徽泗县进行寻找,连续报道见诸报端后,引起读者的广泛关注。泗洪县委宣传部的钱先生致电本报说,残疾女子叶可群是一个很坚强很包容的女子,她被养父养母拉扯大,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她能够不计前嫌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证明孩子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是天性,血缘亲情无法割断。

一位网友评论说,他非常能理解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寻亲的心情,每个人应该有一个自己的身份来历和证明,年幼时被遗弃,这是很不幸的,如今她要寻找到自己的亲人,这是人之常情。还有网友评论说,也许她的父母看到连续报道后会很矛盾,亲生父母丢弃了孩子之后还能再与孩子相认吗?

公安机关大海捞到“针”

多方寻找没有结果,记者在为下一步行动计划犯愁时,一个报料电话让记者很兴奋。昨天清晨,市湖滨新城公安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朱东亮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最近几天,他一直根据报纸上叶可群提供的人名在公安人口信息网上查找,最终在叶可群所说母亲的小名叫“金成秀”这一信息上实现了新突破。“她的母亲可能叫靳成秀,根据谐音字查询,靳成秀及其相关联的人符合叶可群要找的人的条件。”

朱东亮诉记者,人口信息网上显示,居住在宿豫区陆集镇河湾村七组53号的姜继虎的妻子名叫靳成秀,姜继虎出生于1961年,和叶可群所说的“姜德虎”仅一字之差,但年龄相符;靳成秀的户口是从安徽省舒城县晓天镇牵来的,年龄比姜继虎小4岁。更能证明姜继虎、靳成秀是叶可群亲生父母的是,叶可群曾说她的姐姐名叫“姜苏皖”,恰恰在姜继虎的户口信息里,查到其女儿的名字叫姜素然,这和“姜苏皖”的读音很像。由此可见,叶可群14年前的记忆很有价值,是她提供母亲的“小名”帮了大忙,也就是说她母亲所谓的“小名”就是学名,只是姓金和姓靳存在谐音而增添了寻找难度。

探访叶可群亲生父母

几经打听,记者来到了河湾村,遗憾的是,河湾村在两年前就拆迁了,原来的河湾村如今已经建起了很多厂房。记者询问一位过路妇女了解到,河湾村拆迁后,村民搬迁居住很分散,其行政编制已经划归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豫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太居委会。“以前的河湾村和德太村都属于陆集镇的,后来合并划到开发区了。”记者打听姜继虎这个人,这名妇女说她认识,并说经常能看到姜继虎,但在拆迁后搬到什么地方居住了,她并不清楚。

记者来到德太居委会了解情况。在该居委会卫生室,记者询问几位就医者,大家都说知道姜继虎这个人,但都不知道拆迁后姜继虎一家的住处。记者随后来到德太居委会办公室,计生专干林建云得知记者的来意,说他本人曾在河湾村七组干过4年小组长,和姜继虎一家很熟悉。“他家只有一儿一女,儿子叫姜曼,女儿叫姜素然,都已经结婚了。”林建云说,在90年代,姜继虎夫妻俩曾出去躲避计划生育,这个叶可群应该是在外地生的,当地人都不知晓。

“怎么可以将亲骨肉遗弃呢?他们两口子都是忠厚人啊!他家拆迁后,租住在陆集镇义合村四组,我这就找小组长查他的手机号码。”几分钟后,林建云便和姜继虎取得了联系。林建云请他在家等候,说有件事情想找他谈谈。随后,林建云将记者带往姜继虎的家。

不愿相认难牵骨肉情

在林建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陆集镇义合村姜继虎的租住地,记者首先询问姜继虎,以前是不是有个女儿叫姜春,对方很是惊讶。他过了一会儿才说:“我二哥没有老婆孩子,我把这孩子给他了。后来二哥死在福建,孩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记者告诉他,他的女儿日夜思念自己的亲生父母,通过多日寻找终于有了下落。

姜继虎告诉记者,这孩子出生后就丢在安徽外婆家,14年前是他从外婆家把孩子带出来的。“我二哥常年在外流浪,正好那天到了安徽省灵璧县,我就把孩子交给他了。”但是他这一番话,与叶可群所说的有很大悬殊。叶可群曾对记者说,是她爸爸直接将其带到一个渡口的小草棚里,她睡醒以后就不见爸爸的踪影了,压根儿就没见过其他人。“她自小就走了,我对她也没有印象了。”记者此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给姜继虎的妻子靳成秀看,她忧郁的目光很难让人读懂,只是小声地说:“我不想看照片,看了心里会难受。”也许是骨肉亲情所使,姜继虎接过照片仔细端详。“像还是像的,模样没变,就是她。麻烦你奔波,就权当她是被谁家抱养的孤儿吧。”

姜继虎的女儿、儿子都在家,记者告诉他们,曾经的姜春现在名字叫叶可群,如今生活在安徽灵璧县,她希望家人能够认她,并没有其他要求。姜继虎夫妇虽然表现出很痛苦,但都表示不愿相认。叶可群的哥哥姐姐也都说不了解情况,不好说什么。“现在我只能祝福她,我心里接受不了,电话也不想打。”尽管记者百般劝说,姜继虎夫妇还是不愿相认。

律师:道德和法律都不容

针对叶可群的遭遇和她的亲生父母不愿相认,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刘录律师分析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本案中,父母对亲生女儿的遗弃行为,既是一种违反社会道德底线和基本人性的行为,也构成刑法上的遗弃罪,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

我国《婚姻法》等规范人身关系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扶养义务。对于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则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刘录说,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刘录奉劝当事人,应当多加思量,拾回亲情。

责任编辑:李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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