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

首页>地方频道>宿迁>要闻

宿迁市丁春龙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表彰大会上,397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198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我市宿豫区新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总工会主席,振友社区党委书记丁春龙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据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公务员表彰奖励的最高荣誉。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丁春龙是我市建市以来获此殊荣的第一人。

  丁春龙,男,198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常州溧阳人,现任宿豫区新庄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总工会主席,振友社区党委书记。2008年丁春龙大学毕业后作为苏北计划志愿者到宿迁工作,2010年转为大学生村官,2015年被录用为省选调生,先后在4个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扎根基层14年。丁春龙同志注重强化党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盘活村居资源,取得了明显成效,所在的振友社区从原来的省定经济薄弱村转变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00万元的示范村,人均年收入突破2.6万元。

  该同志先后获得“宿迁市优秀共产党员”“宿迁市最美基层干部”“宿迁市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2021年12月被省委组织部授予个人二等功。(纪雅囡 戚秋亭 童林)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746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