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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可享助学补贴 最高1500元

 中国江苏网5月20日讯(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陈建军) 为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不因贫失学、辍学,日前,市残联和市财政局出台《市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助学补贴暂行办法》,每生每学年可以享受1000元至1500元的助学补贴,该办法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

  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补助学生的父母一方持有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区常住户口,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享受重残生活救助家庭的,可申请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补贴,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全日制在读高中学生(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3年的学生),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标准补贴。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按每生每学年1500元标准补贴。对当年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或参加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其一次性奖励参照《市奖励残疾人大学生暂行办法》执行。

  市残联工作人员提醒,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初审签署意见后,于每年9月底前报区残联(社会事业局)审批,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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