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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赠品带来无尽烦恼 消协:免费赠品商家也要负责

  中国江苏网12月17日讯 “赠品”两字总是令人心动,不过,其背后的猫腻却常令购买者头疼。市消协12315负责人告诉记者,赠品投诉案件虽然并不多发,但是比例十分稳定。仅今年就有15件相关投诉案件。

  “商家以‘免费’为借口拒绝‘三包’,让不少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不过,事实上,新《消法》明确了赠品也属于销售商品,因此,赠品出问题不但可以按新《消法》进行追偿,如其造成不良后果,消费者还可以追究商家法律责任。”他说。

  免费导航仪三个月坏五次

  家住连云区的张先生就是赠品的受害人之一。今年8月末,他花费45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4S店送给他一台自称价值880元的高档导航仪作为赠品。收下导航仪的张先生非常欣喜,哪知没几天,烦恼就接踵而至。

  今年9月,张先生出差途经苏州境内,他的导航仪屏幕闪了闪,接着就黑屏了。张先生再次启动导航仪却没有一点儿反应。傻眼的张先生看着陌生的街道,只能掏出手机联系苏州的朋友带他找路。同样的情况在3个月内陆续上演了5次。“4S店在海州,我家在连云区,有了这辆车以后,我几乎每周都要往返海州和连云一趟,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张先生说。

  4S店方面对导航仪给张先生带来烦恼也很愧疚,主动提出为张先生免费维修,但是对于张先生要求换个导航仪的要求却不予支持。“本来赠送就已经是我们贴钱了,现在还要我们赔个新导航仪,这也说不过去啊。”

  赠品“身世”尴尬很常见

  诸如张先生这样的赠品问题并不少见。市消协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他们就陆续处理了15起因为赠品引发的纠纷。今年6月,东海县周女士在一家婴幼儿专卖店购买了一罐贝因美奶粉,商家赠送了一盒奶粉,食用后才发现赠品过期,导致孕妇腹泻,周女士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却不予理睬。

  记者走访北京华联、大润发、乐天玛特等多家超市发现,几乎所有超市的奶制品专柜都可见赠品在捆绑销售。记者虽然没有看到过期赠品,但是赠品大多属于临期产品,有的正品和赠品甚至距离过期仅两三天。

  同样的赠品问题还集中在电器销售上,除部分厂家附送的是同品牌赠品,多数赠品“身世”模糊不清,标注生产厂商的寥寥无几,有的在包装上注明“××品牌专用赠品”字样,而这些赠品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三包”。

  赠品质劣商家同样要担责

  “赠品出问题不但要承担售后维修责任,如果赠品属于劣质商品,导致事故发生,那么销售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市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家标高赠送商品价值,增加消费者受惠假象,给商品提价带来空间,同时,当赠品出问题时,就会以赠品不参与“三包”而拒绝赔付。

  但事实上,在购物过程中,经营者赠送赠品的行为是附条件的,只有消费者购买一定商品后才能获得赠予,因而赠品仍然是通过有偿交换获得的,只不过是不必直接就该商品的价格负担付款义务。当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卖家应该为张先生无偿更换导航仪。“更重要的是,赠品也是产品,在市场流通中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赠品存在质量问题,为消费者带来了不良结果,那么,销售商还将承担后续法律责任。”他说。 (胡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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