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1日讯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有效整合保障性住房资源、提高政府资金和房源的使用效率,《连云港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于日前出台。《细则》中规定,即日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同时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及租金收缴等内容。
面向群体更加广泛
统一受理轮候配租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此次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这些可以从《细则》中一窥究竟。
并轨运行后,首先扩大的就是保障对象范围。现在城镇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公租房。值得一提的是,政策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规定在满足城镇低保、特困等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将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
并轨前,公租房和廉租房同属租赁房,但面向群体不一样,需分别申请、分别排队,申请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适用哪种保障方式,导致申请不便。并轨后,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和后续监管等都将按市区公租房管理办法执行,建立起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及轮候规则,提高工作效率。
实行减免和租补分离
最高的可减免9成
广大租户最关心的莫过于租金问题,此次并轨运行后,公租房的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运营成本以及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租金。
在租金的缴纳上,则充分采取人性化的措施。《细则》中规定,对低保、特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原则上采取按标准直接减免的方式。低保、特困家庭减免90%,低收入家庭减免85%,减免比例定期调整。
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采取租补分离的方式,即先按政府价格部门公布的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后凭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证明享受租金补贴。
据透露,为加大公租房在租金收缴方面的管理力度,主管部门将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采用智能化三级门禁系统,实行刷卡进入,以达到预防“老赖”的目的。
统一纳入建设计划
合同期内不得转租
并轨运行后,明年起,廉租房的建设计划将统一并入公租房年度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租房进行管理。公租房建设项目按照简约、环保的原则进行基本装修,确保市民拎包入住。
据悉,目前,市区在建的公租房房源集中在茗泰花园、茗馨花园、永安新村等项目内,明年还将争取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同时,一些工业园区也配套公租房项目。
此前,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因收入等发生变化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后再申请新的公租房保障,给群众带来一定麻烦。两房并轨后,有效避免这种麻烦,提升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
今后,公租房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后或收入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则要退出公租房。对骗取公租房保障的要被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各类保障住房。同时,承租人在每年一签的合同期内,不得转租房屋。 (记者 何玢 通讯员 卢长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