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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起连云港公积金连缴6个月可申请贷款

  中国江苏网11月6日讯 (记者 杨济泽 通讯员 周元珍)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发通知,从11月10日起,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有所调整。届时,公积金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就能贷款,比此前规定的时间缩短一半。同时,职工能提供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可不受暂停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新政利于年轻人首次置业

  根据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职工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地调入我市工作的职工,能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有效缴存证明,连续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比此前缩短一半,这更能减轻购房者的买房压力,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也扩大了有资格贷款的购房者的人数,尤其对年轻的首套房置业者是个好消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如果根据以前的政策,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会让不少因工作变动而断缴的职工,无法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缴存时间减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将大大降低。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可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不过,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仍为账户余额的15倍,连续缴存时间短,可贷的公积金额度就相对会少。举例来说,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为1000元,连续缴存6个月的账户余额为6000元,可以贷款的额度为9万元,如果连续缴满一年,其贷款额度则为18万元。

  申请贷款“认房不认贷”

  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了公积金贷款系统内,3次以上(含3次)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次数,进行分别计算。这一限制,让部分购房者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计划落空。然而,此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和改善型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凡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超过两次的职工,申请贷款不受购房套数的限制;已使用两次及以上的职工,能提供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可比照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申请贷款。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只要借款申请人能提供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证明,就可不受已使用贷款次数的限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条政策也是对实际有住房改善需求人群的大力支持。为了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对于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仅使用一次贷款的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购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中心正在积极与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协调,依靠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的大力支持,来推进信息联网工作,争取早日实现信息联网,可以缩短贷款周期,精简贷款资料,为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高效的服务,同时还可以防范贷款办理过程中的抵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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