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 海森 宜福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物资流通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各类快递、物流公司让人们足不出户便能实现物资快速互通。然而,由于该行业的服务水准良莠不齐,人们在享受快递公司服务的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
【现状】
快递物品遗失事件频发
遭遇索赔难
八月下旬,消费者张某到消协投诉,称某快递公司送货给他,先取出送货单让他签名,签名后发现送货车上没有货,于是又让他在送货单背面签上“货未收到”,然后答应回去帮他找货,找到后给他送过来,但几天后却说当时货已交给他了,张某很郁闷,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他价值1050元的货物。经消协了解送货人为该快递公司临时从某超市附近雇来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更不曾登记人员相关信息,事发后便人间蒸发,经消协多次做工作,快递公司赔偿1000元现金。
无独有偶,前不久新浦居民李先生将6张总价10多万元的发票通过当地一家快递公司快递到灌南,按照快递公司的说法,一天之内就能送到。然而几天时间过去了,对方还是没有收到发票,着急的李先生赶紧到快递公司查询,结果被告知发票在快递途中弄丢了。“这可怎么办?这几张发票可是自己交了6000多元税开的呀!”对方却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未保价的邮件丢失后,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高于运费的三倍。出于对李先生损失的考虑,他们准备向他赔偿200元。李先生不同意,于是将此事反映到新浦区消协。由于当初确实没有保价,新浦区消协工作人员也只有通过与快递公司协商来解决问题,不过至今仍未得到明确的赔偿数目。
【调查】
赔付制度有缺陷
五大问题亟待规范
采访中,笔者从新浦区消协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市民对快递公司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经营主体资格缺乏规范。部分所谓快递服务不具备合法资格,有的往往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几个雇员就能成立一家快递公司,因其缺乏专业培训,缺乏服务保障,缺乏固定场所,缺乏有效监督和考核,从而导致纠纷不断;二是快递服务质量名不副实。无故拖延、先签后验、难以检测等问题不断出现。此外,交通工具落后,运输设备简陋,服务设施少,也是造成服务质量不高的一个原因;三是快递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很多快递公司将一个区域划包给一个自然人,快递公司向其收取押金后,授权其在该区域使用公司商标从事快递业务,并自备交通工具、自主招工经营、自负盈亏。因此,区域承包准入门槛低,快递公司发包时不审查承包人的资质、财产状况、信誉度等,授权后也不对承包人进行管理、监督,个别员工素质差;四是快递纠纷处置差强人意。有些快递公司在收寄时,没有向用户做必要提示,还有的在保价快件丢失、损毁后,以用户无法提供发票为由拒绝承认。尤其是对于未保价商品,即便是贵重物品发生延误、损毁、丢失的损失,快递企业一般都按照《邮政法》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资费赔偿,信件类按照当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当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五是快递契约存在霸王条款。快递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推卸责任制定了一系列的霸王条款,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索赔较难。如消费者在取货时,快递公司拒绝验货,先签收后验货;快递公司不履行保险、保价告知义务;货物遗失或损坏只按邮资赔偿等等。
【建议】
加强行业自身监管
建立先行赔付制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快递业如何才能从粗放走向规范?相关业内人士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一是要通过考试招聘等形式吸纳素质高、能力强的职工,加强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商业信誉,严把服务关。二是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快递执业人员资格以及经营场地情况,强化快递经营主体监管,坚决取缔“黑快递”,着力清理“霸王条款”、模糊条款,对快递业契约条款实行备案制,定期对快递业务合同条款进行点评,积极推广使用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是消费者在选择快递企业上,应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网络健全的快递公司,根据货物质量、大小、价格等决定是否需要保价,并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在填写快递单据时,要尽量注明货物的真实详细情况,认真阅读货单上的承诺,避免“先签收后验货”发现货物缺少、破损难以维权。四是强化快递纠纷调解,严把赔偿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