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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保障房准入门槛再降低

  连续6年将住房保障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0年起,人大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1号议案并组织专项评议,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逐年加大,一大批符合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昨天下午,在市区住房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市区筹集和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58488套、近500万平方米,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共解决了51959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难题。

5万多住房困难家庭入新居

  目前,市区保障性住房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面向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含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二是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三是面向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四是面向城市被拆迁家庭的限价商品房(安置房)。

  截至目前,市区累计建设近 500万平方米、58488套(间)。到今年11月,市区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保障户数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户数的比例)已达16.25%,比2011年的15.08%提高了1.17个百分点。发言人称,按照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盐城市区住房保障覆盖率在2014年底有望提前实现省政府要求各地在“十二五”末保障性住房覆盖20%城镇家庭的小康目标。

  今年,市区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088套,住房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2813套,经济适用住房1502套,限价商品房(安置房)4370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305户,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403套(户),超额实现今年市区新增房源9750套的工作目标。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已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降低门槛扩大保障覆盖面

  为更好地造福于民,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圆上“安居梦”,盐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2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建筑面积由2011年的15平方米扩大到18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也由低于1.2万元提升到低于1.37万元,廉租房对象已扩大至低收入急需救助的无房家庭;对市区重点项目征收(拆迁)户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社会“夹心层”和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提供公共租赁房保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切实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每年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切块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对劳动模范、驻盐部队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市引进的高技术人才等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家庭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全省领先,盐城模式有迹可循

  在资金保障方面,盐城把住房保障资金支出放在优先位置加以保障,在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规定部分基础上,剩余住房保障资金全部由政府财政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截至目前,市区已累计安排住房保障资金3.55亿元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同时,市房管局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今年,市区已争取1.16亿元。在保障土地有效供应上,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供应和规划选址方面,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区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坚持各项程序报批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环节,明确办理时限,缩短审批时间。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规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建设规费实行减半收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费全部减免。此外,为加快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通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立定期会办制度、督办卡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项目预审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强势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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