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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我终于见到女儿了”

台传媒通讯员陈蒙琦

“陈法官,谢谢您,我今天终于见到我的女儿了!”日前,在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口,申请人李女士眼含热泪,紧紧握住执行法官陈志华的手表达感激之情。

这一幕温暖场景的背后,是一起探望权执行案件的圆满化解。

时间回溯至2019年,李女士与王先生步入婚姻殿堂,不久后女儿小王出生,为这个家庭增添了许多欢乐。然而,家庭矛盾逐渐消磨了两人的感情,最终双方决定离婚。

离婚过程中,最棘手的问题便是女儿小王的抚养权归属。由于两人经济条件相当,抚养能力不分伯仲,均坚持认为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抚养权之争陷入僵局。

经过法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王先生负责抚养女儿小王,李女士依法享有对女儿的探望权。具体的探望时间与方式,则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本以为这一调解结果能保障李女士与女儿的正常联系,可令她没想到的是,离婚后,王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她探望女儿。一次次的沟通无果,一次次的期盼落空,让李女士心力交瘁。

无奈之下,她来到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寻求法律的帮助。

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陈志华等迅速梳理案情。他们深知与普通民事执行案件不同,此类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及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又要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探望权,同时还要考虑到李女士与王先生均在外地生活的实际情况。

经过反复研讨,陈志华执行团队决定采用“柔和化解纠纷”的模式处理此案,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化解双方的矛盾。

陈志华首先尝试电话联系王先生,并前往王先生与女儿居住的社区走访。在与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的交流中,陈志华详细了解了小王的日常生活状况,以及李女士与王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对孩子的实际付出。邻居们纷纷表示,小王平时常常念叨妈妈,看得出来很想念李女士。

“探视权执行案件,不能只讲法理,更要兼顾情理。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关爱。”此后,陈志华又多次联系王先生,分析拒绝探望对孩子心理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

在法官的努力下,王先生最终同意与李女士协商探望事宜,并约定了与李女士的见面时间。当天,陈志华与执行干警一同前往王先生家。看到双方沟通陷入僵局,陈志华当即决定在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虽然你们已经离婚,但孩子是你们共同的牵挂。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物质上的保障、生活上的照顾,更离不开精神上的呵护。希望你们能放下过往的矛盾,多为孩子着想。”法官情真意切的话语,让王先生沉默良久。

最终,王先生打开了家门,李女士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

“这起探望权执行案件的圆满化解,不仅保障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更守护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天台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璐表示,“我们在办理涉及家庭、未成年人等特殊类型案件时,注重运用柔性执行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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