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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启动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9日傍晚,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2024年7月9日18时起,市防指决定启动扬州城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发出《强降雨防范工作提示单》,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好城市防汛各项工作。

市气象台9日17时24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里到明天扬州城区、宝应、高邮、江都、邗江、仪征各乡镇街道的大部分地区将出现6小时雨量50毫米以上的降水,并可能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预案要求,市住建、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分管领导于9日20点前到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联合值守。

市防指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本轮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预警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有关预案方案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联合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坐镇指挥领导不得擅自离开指挥部,确保上下衔接、政令畅通。要重点关注易积水点、易涝小区,组织排涝抢险力量一线巡查值守,提前预置物资设备和人员力量,一旦出现积水立即投入排涝,并视情采取交通管控。要加强行洪排涝期间河道漂浮物集中清理打捞,维护好汛期城区河道水环境和水安全。要强化信息报送,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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