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方案顺利通过省级批复同意,成为全省首批完成该项工作并获批的两个设区市之一。该优化成果的获批为我市建设生态宜居名城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
本次优化成果立足我市整体生态安全格局,综合考虑自然地理单元和生态系统衔接情况。“我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成果为基础,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相关部门划定的法定保护区域,尊重客观实际,结合优化规则和管理要求,调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集中建设区、不具备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纳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京杭大运河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新通扬运河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芒稻河建乐水源地保护区等。
据了解,我市优化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河湖管理(保护)范围、通榆河保护区等9种类型,共计71处名录。优化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体稳定,生态用地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既有保护区占比超80%,生态系统完整性及连通性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为全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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