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首页>地方频道>台州>要闻

“笑气”危害大,千万别中招

台传媒记者张梦祥

近日,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白云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抓获涉案人员2人。

据介绍,“笑气”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具有轻微麻醉作用,能致人发笑。若长期吸食,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其危害丝毫不亚于毒品。

警方提醒,“笑气”滥用现象眼下呈上升趋势,且吸食者呈现出较明显的低龄化倾向。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金波介绍,吸食者会借助类似于“保温瓶”的容器,将气释放至气球,然后用嘴吸食气球内气体。吸食“笑气”时,会闻到一股奶油香味,之后声音会变得“尖厉”,还一直忍不住发笑。

“笑气”有着许多带有迷惑性别称,如“奶油气弹”“嗨气球”等。正因如此,吸食者吸食“笑气”时,通常自称在“打气球”。

“近年来吸食‘笑气’的人数在持续增加,滥用人群主要为‘90后’及‘00后’,一开始多是因为好奇吸食。”金波说,因认知不足,不少年轻人以为“笑气”不是毒品,不会成瘾,喜欢通过吸食“笑气”获得快感,排解苦闷。事实上,吸食“笑气”非但不能帮助摆脱烦恼,反而会让人一步步走向深渊。

他介绍,吸食“笑气”虽不至于物理成瘾,但容易心理成瘾。而且,会造成人体内维生素B缺失,进而影响神经,严重者可致残或直接死亡。此外,吸食“笑气”还会让人产生幻觉,特别是大量吸食导致的失控行为,极易引发寻衅滋事、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

在侦查中,金波发现,不少吸食“笑气”的青少年家庭条件殷实但缺乏家庭关心,还有部分人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接触到“笑气”。

据悉,“笑气”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以及使用“笑气”都属违法。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应充分了解“笑气”的危害,自觉抵制滥用“笑气”的行为;家长们也需密切关注孩子交友情况、花钱频率以及精神状态,防止孩子中招。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07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