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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子被迫与前夫“同居” 如今被打成轻微伤还为对方求情

 前几日,秦淮公安分局光华路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自己在家中被前夫打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民警立即出警赶到报警人的家中,将受伤的赵女士送往医院,并很快找到打人者梁某,将其带回派出所。经过医院检查,赵女士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伴有下身出血。

  原来,赵女士与梁某已经结婚二十几年了。婚后,丈夫就经常殴打她。每每此时,梁某为了“换回”赵女士就不断写保证书。因为当时考虑到女儿小,赵 女士就一直忍气吞声,可是等来的却是一沓从未生效的保证书。女儿长大后,心灰意冷的赵女士通过法律途径在2014年12月份结束了这段婚姻,可是噩梦并没 有因此结束。

  由于前夫没有地方住,只得厚着脸皮和赵女士住在一起,这离婚不离居的生活,又给前夫殴打自己创造了机会。

  就在报警当天,赵女士提出让前夫搬走,可前夫二话不说,拿起身边的拖把就往赵女士头部、身上用力猛打。因为用力过猛,导致拖把杆被打断,此时梁 某还觉得不解气,拿起身边的玻璃杯朝李女士头部砸去,不断用脚踢赵女士的腹部,直到赵女士爬不起来才肯停止,随后,骂骂咧咧地离开。

  梁某当着民警的面大呼后悔,并诚恳地向赵女士道歉,表示愿意赔偿赵女士所有的医疗费用。考虑到自己的伤情不是很严重。接受道歉后,赵女士向民警表示,毕竟对方是自己20岁孩子的父亲,不希望他受到太多处罚,只要以后不来骚扰就行。

  面对善良的赵女士,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终,梁某赔偿赵女士2500元医药费,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去骚扰赵女士。江南时报记者纪树霞

  通讯员秦公轩刘咏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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