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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6月7日,泰州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朱立凡在会上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总要求,紧紧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统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加快构建与泰州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进一步深化法治泰州建设,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泰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万闻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余松主持会议。

  朱立凡说,2015年8月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认真履职行权,主动担当作为,研究出台《泰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五届人大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1件、地方政府规章18件,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泰州的有效实施,促进了依法治市的深入推进,形成了在全省有位置、有影响的地方立法工作“泰州特色”。

  朱立凡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地方立法工作的时代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引领作用;实现高效能治理,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基础作用;创造高品质生活,迫切需要地方立法发挥调节作用。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原则、鲜明特征、科学方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指示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立法工作再上台阶,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朱立凡强调,要紧紧围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有更大作为。把牢立法方向,主动对标对表,严守底线红线,让立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优化立法选题,围绕五年立法《规划》实施,坚持“一事一法”,精准选题、靶向破题,坚持统筹谋划,成熟则立,顺应时势,急用先立,突出重点,配套跟立。提高立法质效,加强立法调研,强化创制创新,突出精准精细,不断提高立法效率。致力良法善治,在立法中维护群众利益,彰显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行。

  朱立凡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凝聚地方立法工作强大合力。发挥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明确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推动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万闻华在讲话中说,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是一体推进法治泰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和重要抓手。全市政府系统要以更高站位统一思想,坚决扛起政府立法使命和职责。深刻认识当前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顺应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立法使命。要以更严标准履行职责,切实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政府立法的群众性与现实性相统一,规范性与操作性相统一,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推动政府立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转变。要以更实举措抓好落实,积极展现政府立法作为和担当。围绕“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把前期准备做充分,把过程管理做精细,把组织实施做实在,确保关口把控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全力推动政府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就《泰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编制情况作说明。

  市领导臧大存、张育林、沈明刚、刘宇轩、徐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卫国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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