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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重拳专项整治电动二轮车

  5月22日起,泰州市交警部门和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动开展电动车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超标、非法改装电动车等违法销售行为。

  5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青年北路,抽查沿街部分电动车售卖店,发现部分商家混淆概念,误导市民购买电动摩托车,导致驾驶员无证驾驶。

  “店家有没有告诉你,电动摩托车需要上摩托车牌照,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才能上路骑行……”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武建华上前询问一位正在买车的大妈。

  “没人告诉我这些。我只晓得买辆电动车,跑得快、跑得远就行,哪分得清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大妈说。

  在另一家电动车售卖店,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电动车合格证信息与店内销售的电动车车型不一致,部分不能载人载物的电动自行车被改成能载人载物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危险性很大。

  武建华说,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电动车经销商存在下列问题:一、没有正确标注所销售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车辆类型;二是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购买的车辆所属的类型,是否需要机动车驾驶证;三是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情形。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启动多批次的全市电动二轮车道路整治行动,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无牌(假牌、******)上路行驶,以及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

  据介绍,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二轮车主要分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两类车辆在技术标准、驾驶资格、法律责任等方面具有不同性质,外观上较为明显的区别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有脚踏装置。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切记要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并在购车15日内办理车辆登记上牌。购买了电动摩托车的车主上路前则必须申请办理摩托车号牌,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记者 顾和平 通讯员 洪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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