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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警方破获特大盗窃原油案 油耗子偷走170吨原油

通讯员 扬开检 记者 乔国军

中国江苏网11月7日讯 为了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我市一单位的多名员工,利用采油的职务便利,频繁伙同原油商贩,疯狂盗卖单位原油牟利。一次作案后,准备驾车离开现场的犯罪嫌疑人,被巡逻民警查获,嫌犯交代了盗窃原油的犯罪事实,并向警方供述盗窃原油系列案。记者昨从广陵检察院获悉,该案涉案范围广、人员多、金额大,2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陆续批捕归案。

里应外合

油漆工伙同采油工

盗窃原油

今年30多岁的顾某,虽然只有初中学历,但头脑灵活的他,经常赚得盆满钵满。顾某表示,初中毕业以后,他曾从事过很多职业。后来,因见油漆工的收入较高,他便转行干了几年油漆工。不久之后,见国际原油价格频繁波动,顾某为了追逐更加丰厚的利润,毅然转行成为一名收购原油的商贩。不过,由于资金供应紧张,加上收购原油渠道受阻,顾某与人合伙收购原油的计划,没有为其带来巨额的商业回报。

“收购原油没渠道,只能找人合伙去采油井里偷油。”2011年8月的某天下午,为了实现原油倒卖致富的梦想,顾某在与合伙人王某进行一番密谋以后,决定盗窃一单位采油井里的原油,然后高价倒卖。顾某表示,为了盗窃行为不被发现,他们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姓牛的采油工,并伙同牛某一起盗窃采油井里的原油。

“偷一车原油,给你1500元。” 在利益的驱使下,牛某决定利用值班的便利,帮助顾某和王某盗窃采油井里的原油。在牛某的帮助下,顾某通过盗窃原油倒卖,成为名副其实的大老板。为了隐蔽起见,不再满足小打小闹的顾某,决定自己购买车辆,自行运输盗窃来的原油。

变本加厉 先后96次共偷走170吨原油

顾某坦白,他与王某合伙从事原油收购生意以后,随着盗窃某单位原油数量越来越大,顾某于2012年1月,购买了一辆车牌号为苏XZ2XX2的金杯面包车。承办人员告诉记者,顾某购买面包车后,为了方便运输原油,他将面包车进行了改装。从外观上看,面包车与普通载人的面包车没有两样,但打开后车门却发现,车内装有一个封闭式的储油罐。

根据事先商定的价格,牛某每到值班时,只要帮助顾某偷走一车原油,就能获得1500元的报酬。但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顾某悄悄对面包车里的储油罐,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以后的储油罐,容量比以前的大很多,这引起牛某的不满。

“你们赚得越来越多,我却只得到1500元。这太不公平了!”牛某表示,当他发现顾某等人改大储油罐以后,为了增加自己的收入,他提出“加价”的要求。出于合作赚钱的目的,顾某从每车1500元,加价到3000、3500、4000元。据悉,牛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96次帮助顾某偷走单位原油,共计170多吨。

暴露踪迹

民警抓获偷油贼牵出盗油大案

2013年4月3日下午,我市某派出所民警巡逻辖区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离奇地停靠在某采油井附近。民警表示,装运原油的车辆,一般都有明显的标志。而停靠在采油井附近的厢式货车,不但没有装运原油车辆的统一标志,厢式货车的内置铁罐,让巡逻民警疑惑不已。

为了印证自己的判断,民警一边将巡逻发现的异常信息,汇报给单位指挥员,一边在指挥员的调度下,蹲点侦查。不久以后,在预设路线设伏的民警,截停了嫌疑车辆,在厢式货车的铁罐内,查获了大量原油。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运输原油的司机因害怕承担责任,向警方交代了盗窃原油的犯罪事实。

而离厢式货车不远的地方,顾某与王某两位合伙商犯,为了原油安全,亲自驾驶私家车进行押运。人脏并获,顾某等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盗窃原油的犯罪事实。根据顾某交代的犯罪事实,警方顺利将牛某抓获归案,通过“4·3”原油盗窃案,查获特大系列原油盗窃案。原来,顾某除与某单位采油工人牛某合伙盗窃单位的原油,还与涉案单位的多名采油工和司机,合谋盗窃原油。

落入法网

28名嫌犯被陆续批捕等待宣判

据介绍,牛某被抓以后,警方通知了牛某所在的单位,单位这才派遣单位技术人员,前往采油井现场进行勘察。相关技术人员到达作案现场,经过查看发现,不少采油井现场均出现盗窃原油留下的痕迹。受害单位这才向警方报案。

记者昨从广陵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得知,由于系列原油盗窃案的人数众多、涉案范围广、金额大,截至目前,已有28名嫌犯被批捕归案。

记者昨天了解到,被批捕的28名嫌犯中,除有某单位部分员工涉嫌职务犯罪被抓外,不少都是参与盗窃原油的商贩以及收购者。承办人员表示,鉴于少数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轻微,相关人员虽然被取保候审,但仍将受到刑事处罚。此外,值得警醒的是,某单位采油井原油之所以被偷,是因为单位的采油制度存有漏洞,即看护采油设备和值班人员,只有一人。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盗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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