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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再推便民举措 试行交通事故案诉前鉴定

南通网讯 22日,记者从如皋法院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获悉,近日,该院对14起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交通事故案件,试行诉前鉴定程序,这是该庭继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案件同步听证、摇号之后的又一便民举措。

据统计,如皋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运行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案件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此外,部分案件当事人单方委托伤残鉴定,诉讼中另一方当事人又申请重新鉴定,导致大量案件审理期限偏长、调解难度加大。

为提高审判质效、优质服务当事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对部分起诉尚未进行鉴定的案件建议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据了解,当案件符合诉前司法鉴定条件时,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的立案登记人员将主动告知当事人可申请诉前委托鉴定程序,并及时指导群众如何提供材料,出具书面申请。同时,在案件受理后,会确定专门的诉前司法鉴定案号,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诉前鉴定申请书和通知书。据工作人员介绍,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案件的承办法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申请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后,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推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诉前程序,有利于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如皋法院分管民事的郝玮副院长介绍说。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陈璇 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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