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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南大街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一旦查实将处罚

南通网讯 为了招揽生意,在店门口使用高音喇叭,不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更涉嫌违法。昨天上午,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深入市区南大街商圈,向广大商铺发放《致商户的一封信》,对使用高音喇叭扰民行为予以阻止。市民巡防团成员代表一同参与整治。

在南大街一服装店进门处,一只小音箱循环播放着促销信息,声响让不少路人皱眉。经执法人员劝阻,店铺工作人员立即收起了音箱。在八仙城,执法人员陆续劝阻了多家商铺使用高音喇叭的扰民行为。一家店铺前,环保工作人员使用仪器检测发现,现场瞬时噪音达78分贝,已经超过有关规定。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其中,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噪音限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60分贝,大约就是我们正常说话的声音,一些店铺招揽生意使用高音喇叭,为达到引人注意的目的,显然已经超过了60分贝。”一名环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对于制造噪音污染的商家,我们将先予警告,必要时予以处罚。”参与整治行动的崇川公安分局和平桥派出所所长助理侯志君介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除加强巡查整治外,公安部门还将联合社区、物业,广发提醒告知书,推动房主在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时将噪音防治规定写入,督促广大商户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和谐环境。 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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