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阜城组织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违法电动四轮车384辆。
“你好,你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不能上路行驶,请靠边停车配合检查。”12月16日上午,在阜城颍上南路与西湖大道交叉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区大队民警正在开展执法检查。
当时,家住怡园小区的市民赵先生正驾驶电动四轮车通过该路口。经检查,该车未悬挂车牌,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法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民警为其开具了告知书。
“车是亲戚家的,我第一次开,真不知道不能上路,以后肯定不开了。”听取交警现场讲解后,赵先生在告知书上签了字。
“驾驶非标电动四轮车首次违法上路,我们将对驾驶人进行口头警告,并将相关信息予以记录。”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区大队大队长张建国介绍,如第二次查获,对于无证驾驶的将处罚1000元、驾驶无牌车辆的处罚200元,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若有驾驶证驾驶无牌车辆则处罚200元并记9分;如第三次查获,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依法处以罚款12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有驾驶证的处罚200元并记9分。
目前,交管部门已在阜城重点路段设置9处检查点,通过“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三轮车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以及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在执法的同时,交管部门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向驾驶人和群众讲解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此外,交管部门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摸排销售渠道,禁止商家销售非标车辆,并向经营主体发放提醒告诫书,从源头遏制违规车辆流入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