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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开发园区空间分类管控

  为更好落实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引导产业项目集中和资源要素集聚,《关于加强开发园区空间分类管控 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第6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据起草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通过明确各类开发园区的土地利用管控规则,引导资源要素向开发园区集聚,提升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规划层级的空间管控要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指标向保留园区集中;保留园区和转型发展类园区在专项规划中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用地;详细规划明确具体地块土地用途和开发强度,鼓励存量空间再开发。

  《意见》明确保留园区、转型发展类园区及园区以外的用地管控要求,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保留园区,转型发展类园区要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园区以外严控新增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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