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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南"跳楼"讨薪职工走诉讼程序 欠薪或入刑

  7月16日,媒体上一则锡城20名工人因讨薪跳楼的事件被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市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从去年开始,这些工人所在职的电器公司就拖欠员工工资及高温补贴,陆陆续续达近百万元。劳动监察部门已经向该电器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支付职工工资15万元及赔偿金、高温津贴等费用。如该电器公司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名工人因讨薪要跳楼

  16日9点20分左右,塘南路招商场对面一家电器厂顶楼,20名工人为讨要工资在天台上扬言跳楼,经消防人员和民警反复劝说,最终走下天台。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5月份起,劳动监察部门就曾多次接到电话投诉以及12333网上流转的匿名举报,称这些工人所在的电器公司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高温费的违法违规行为,监察大队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电器公司有职工60名、退休聘用10名。该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和货款回笼不及时,自2014年上半年起已无法按月正常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退休聘用人员的报酬和部分离职职工的工资,并欠缴社会保险费。

  经监察大队多次协商督促,至2014年12月该企业已支付职工2014年上半年的工资,但仍拖欠64名职工1月到6个月不等的工资37万余元,拖欠69名职工高温津贴近10万元,还有退休聘用职工报酬11万元。

  监察部门多次调查

  在员工投诉后,我市监察部门经过多次的调查。2015年1月12日,南长区劳动监察大队已依法向该电器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款,但南长区公安分局于2015年4月22日向区人社局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之后,在劳动监察部门继续调查的压力下,该电器公司支付了之前拖欠职工的部分工资,但2015年以来的工资又未正常发放,南长区人社局于2015年6月11日下达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在2015年6月25日前支付职工工资15万元及赔偿金、高温津贴等费用。如该电器公司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过记者了解到,职工表示考虑到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时间相对较长,将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拖欠款。

  恶意欠薪可入刑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我市劳动监察进行了欠薪的专项调查。受经济形势等诸多因素影响,一些企业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时有发生,有个别企业和个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甚至还存在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现象。“老板逃走了,工人接下来的工资和生活怎么维持?如果走司法程序,很多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根本耗不起这个时间,一些劳动者久久难以拿到劳动报酬,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办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或是有能力而不知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市各级人社、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也出台了具体规定。类似该电器公司这样的恶意欠薪事件,将依法持续加大对其的查处打击力度,按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发现一起移送一起,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部门同时也提醒务工者,不要采取极端方式,要合理追讨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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