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崔家庄的晨光掠过法庭的窗棂,四代麻雀的羽翼驮着十二载春秋的风霜,落在东凹县司法大楼的檐角;当“独角”猫头鹰的目光穿透灰暗天际,与律师崔文那句掷地有声的“我就不信”在空中交会——南都猫奴笔下的《辩护人》,便以十三万字的厚重体量,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兼具现实锐度与人文温度的当代中国司法生态画卷。这部长篇小说绝非简单的冤案叙事,而是以文学为刃,剖开人性的肌理,在“沉冤—洗冤—救赎”的叙事脉络里,完成了对法治文明与生命尊严的双重礼赞。作为长期关注现实主义文学与法治题材的读者,我在这部作品中看到的,不仅是一个案件的平反历程,更是一代中国人在法治进程中坚守与觉醒的历史脚印。
开篇即锋芒,在戏剧张力中锚定司法生态的核心命题。好的文学作品,往往以一个场景便定格整部作品的灵魂。《辩护人》的开篇,没有冗长的铺垫,直接将读者推入硝烟弥漫的法庭辩论现场——公诉席与辩护席的对峙,不仅是法律技艺的较量,更是两种观念的碰撞:蒋忠顺的缜密推演代表着既定程序的惯性,而崔文的“我就不信”则承载着对法律与个体权利的执着捍卫。这种开篇即现的戏剧张力,并非单纯为了吸引读者,而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叙事切口”:通过法庭这一司法体系的核心场域,快速锚定作品的核心命题——“正义”究竟该如何落地? 更巧妙的是,作者并未将叙事局限于法庭之内。在激烈的辩论之外,他让“欢欢”等麻雀的身影穿梭其间:它们停在法庭的窗台上,观察着人类的“奇怪鸣叫”;它们跟随周梦兰的脚步,见证着她为丈夫崔业富申冤的奔波;它们甚至飞入监狱的高墙,记录着崔业富从木讷教师到诗性觉醒的蜕变。这些麻雀意象,既是底层生命韧性的象征,也是丈量法治进步的“活体标尺”——当四代麻雀完成迁徙,在时代进程中崔业富的冤案也终于迎来平反,这种“以小见大”的叙事手法,让宏大的司法主题变得可感可触,也让读者在具象的生命轨迹中,触摸到法治进步的细微脉络。 作者没有回避现实——从崔业富在蚕茧站被诬陷的瞬间,到“坐困愁城”时的申诉无门,再到幕后人物的纠葛与阴谋,每一个细节都在揭示司法运作中的挑战,这些问题,既是小说中人物的困境,也是现实中法治建设面对的课题。而这种现实主义态度,正是《辩护人》超越普通类型文学的首要特质。
一部十五万余字的长篇小说,若缺乏清晰的结构支撑,很容易陷入叙事的混乱。《辩护人》最值得称道的艺术成就之一,便是其“三幕剧式”结构与多线叙事的完美融合——以“沉冤—洗冤—救赎”为骨架,串联起个人命运、司法程序与社会变迁的多重维度,构建出一个立体而完整的叙事网络。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细节的真实感——比如对“副卷制度”的揭示,让读者看到那些不对外公开的“内部意见”如何影响案件走向,这种对司法程序的细致呈现,不仅让小说具备了“法治教科书”般的参考价值,更让“冤案”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由无数具体细节构成的人生剧本。
在主线之外,作者设置了三条并行的副线,让叙事更具层次感与纵深感。第一条是周梦兰的“情感与抗争线”:她在丈夫蒙冤后,既要抚养孩子,又要坚持申诉,甚至在绝境中选择改嫁以维持生计——这种“改嫁与申冤并行”的情节,打破了传统“贞洁烈女”的刻板形象,展现了女性在困境中的生存智慧与韧性。第二条是崔文的“职业成长线”:从早期当庭抗辩法官的“孤勇律师”,到成熟的法律人,他的转变折射出中国律师群体的生存状态——在坚守法治信仰的同时,如何寻找突破路径。第三条是崔家庄的“社会变迁线”:从最初价值观开始变异的封闭村庄,到后来村民敢于对抗各方压力、主动为崔业富做证的自我觉醒,村庄的变化与冤案的平反形成呼应——作者借此传递出一个深刻的观点:法治的进步,不仅需要司法制度的完善,更需要个体适应时代的自我觉醒。
尤为巧妙的是,作者在“三幕剧”的框架内,嵌入了“吸猫记”“打开副卷”“天籁之音”等标志性章节。比如“吸猫记”中,通过猫咪“梦兰”的视角,将监狱生活的压抑转化为对人性温暖的追寻——当“梦兰”蹭过崔业富的手心,当它在律师办公室的窗台留下脚印,这些细微的温情瞬间,既缓解了悲剧的沉重感,又拓展了法治文学的审美维度,这种“宏观结构与微观细节”的有机结合,让《辩护人》既有记录现实的广度,又有散文般的细腻。
在复杂光谱中超越“非黑即白”的叙事窠臼是现实主义文学的核心要义,现实主义文学在于对人性的真实刻画。《辩护人》最成功的地方,便是摒弃了法治题材作品常见的“非黑即白”叙事——没有绝对的“英雄”,也没有纯粹的“反派”,每个人物都是在人性选择中挣扎的“复杂个体”,这种对人性光谱的完整呈现,让小说具备了超越时代的思想深度。
崔文律师无疑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但作者并未将他塑造成“完美英雄”。他的“我就不信”既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守,也带着几分理想主义的执拗,作者通过崔文的经历,回答了一个关键问题:真正的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不光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也有懂得在现实土壤中寻找突破的“务实理想主义者”。
崔业富的形象则展现了“苦难中的精神升华”。他原本是崔家庄一个木讷的数学教师,蒙冤入狱后,没有陷入绝望的抱怨,而是通过“用书法自救”“学习写诗”完成了精神的蜕变。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动容:他在狱中用捡来的报纸练字,把对正义的渴望写进诗句;出狱后,面对当年制造冤案的办案人员,他选择了“宽恕”而非“复仇”,他明白,真正的正义不仅是个人的平反,更是制度的完善,让更多人不再遭受同样的苦难。崔业富的转变,让“冤案叙事”超越了个人悲剧的范畴,升华为对人性尊严与精神韧性的礼赞。
周梦兰的“坚韧”、崔家庄村民的“觉醒”、志愿者的“公益精神”,这些次要人物共同构成了“法治建设的群像图”——作者借此表明,法治不是少数人的战斗,而是每个公民共同参与的事业:律师的辩护、当事人的坚持、普通人的做证、志愿者的助力,法院的公正判决每一份力量都在推动着正义的实现。这种“群像叙事”,让小说的主题更加丰满,也让“法治中国”的图景更加真实可信。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提供启示”,让小说具备强烈的现实关怀。在“洗冤”部分,作者展现了法治建设的“觉醒时刻”。随着时代的发展,“依法治国”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司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证据规则的建立、再审程序的优化、舆论监督的介入……崔文律师正是借助这些“制度进步”,才推动了冤案的平反。作者通过这一部分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法治建设或许缓慢,但从未停止。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将“法治”与“乡土中国”的背景紧密结合。崔家庄不仅是故事的发生地,更是中国基层社会的缩影——从“人情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这些转变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通过村民的日常生活、村庄的治理变迁具体呈现的。比如崔家庄“村民委员会海选”的情节,看似与冤案无关,实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铺垫——当村民敢于用选票表达自己的意愿,当村庄的治理开始遵循民主与法治的原则,崔业富案的证人出庭才具备了现实基础。作者通过这种“微观叙事”,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法治中国的建设与扎根乡土现实土壤的关联性;没有基层社会的法治觉醒,就没有真正的法治文明。
文学的力量,最终要通过语言来传递。《辩护人》的语言风格,既保留了乡土文学的鲜活质感,又具备了法治文学的严谨深度,是一部独特的“律师体”小说,普及、呈现许多形象化的法律“概念”,形成“接地气而不失专业,重写实而暗藏锋芒”的独特韵味。
作者大量使用江苏江淮地区的方言词汇,为小说注入了浓郁的地域特色与生活气息。比如“男将”(丈夫)、“伢儿”(孩子)、“夯不啷当”(全部)等方言,让人物对话更加生动自然,仿佛崔家庄的村民就在读者眼前;比如“临死抱佛脚”“鸡蛋碰石头”等民间俗语,既符合人物的身份,又暗含法治隐喻。这种“方言的诗意”,让小说摆脱了法治题材作品常见的“说教感”,变得亲切可感。 同时,作者巧妙地将法律专业术语“具象化”,避免了因专业门槛导致的阅读障碍。
此外,作者的叙事语言兼具“冷静与温情”,让小说既有现实的锐度,又有人文的温度,可谓是心裁别出的现实主义文学呈现。

【作者简介】李风宇,江苏省作家协会名誉委员,文学编辑、文学创作一级;出版有小说集《神石》、长篇传记《孙中山》《花落春仍在》《靠右行驶》《失落的荆棘冠》等约计300余万字;作品被列入国家图书出版基金项目,另有作品被评选入中国作家协会2001年度报告文学排行榜;《小说选刊》《新华文摘》《海外文摘》《散文选刊》《报刊文摘》等选刊曾选载其作品;有50余万字作品被译为英、德文字,印行国外。逾百篇文学评论作品散见于各类报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