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17年7月1日起,苏州市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2080元提高至2210元,惠及435人;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460元提高至1660元,惠及94人。
自2010年起,苏州市就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调整孤儿养育保障水平。此次调整后的孤儿养育标准居全省首位。(记者蒋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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