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父母在苏务工、监护缺失的流动未成年人可享受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就业等一系列救助帮扶项目。昨天,市民政局出台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拓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内容,探索建设未成年社会保护体系,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
今年5月,苏州成为全国首批20个未成年人保护试点之一。市民政局昨天出台的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依托社区设立的救助保护咨询点,及时发现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困境儿童的排查摸底工作及走访,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寻找相应的社会支持。同时,将整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源,有效发挥多部门的职能作用。
据了解,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并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及需求评估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未成年人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做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协助做好教育矫治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 司法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为有需求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且有就业愿望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市容市政部门负责在执行公务时,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告知、引导、护送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医疗卫生资源支持。
帮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健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是救助管理机构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全市救助管理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系列社会工作救助项目。"异乡关爱行动"项目让流浪未成年人在异乡感受到关爱、温暖和快乐,帮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的教育和生活;"亲情守望·千里寻根"项目中,针对暂时无法查找地址的流浪未成年人,社工通过口音辨别、实地走访等途径积极设法帮助他们寻访亲人。"让爱回家"家庭治疗项目中,心理咨询师与救助站社工一起护送对象回家,开展上门家庭治疗,帮助家庭成员与流浪对象之间重建良好的家庭关系,真正实现回归家庭和回归社会,避免再流浪的发生。同时,鼓励各类机构、社会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孤等帮扶活动,解决实际需求,尽最大能力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