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招生院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生须参加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简称校测)。
校测内容包括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由招生院校确定,参加提前招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
考生申请、院校校测与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3月6日至8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4月1日前,院校完成对考生的校测,并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轮为4月8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9日9:00—15:00,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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