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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百余人遭罚 咋了?长江以南绕城以内是禁鸣的

长三角城市网讯 今年4月1日起,南京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鸣笛。然而,很多司机并不知道这条规定。昨天,南京交警机动大队在新街口地区开展违鸣整治行动,2个小时查处了109名司机。

查处 109人违法鸣笛被罚50元

昨天上午9点半,虽然过了早高峰,但中山南路三元巷路口仍有不少车辆。记者在现场经常能听到机动车的喇叭声。9点40分,一辆出租车因违法鸣笛被交警拦下。

面对交警,司机解释说,车上乘客要赶着去医院看病,一直在催促。该出租车是在直右车道上,但直行是红灯,右转是绿灯,可前面的车辆在等直行红灯,所以出租车司机连续按喇叭催促。交警教育出租车司机,前方车辆要直行,但直行是红灯,出租车连续按喇叭,前方车辆也不会闯红灯的。最终,交警对出租车司机依法罚款50元。

在查处中,违法鸣笛的情况并不少见。昨天在洪武路、长江路、华侨路、王府大街、淮海路、中山南路,交警共查处了109名违法鸣笛的司机。面对处罚,不少司机称并不知道不能鸣笛。交警提醒,长时间鸣笛或连续鸣笛,对其他司机的心理会产生影响,很有可能引发事故。多数情况下,提醒其他车辆,可采用闪大灯的方式代替按喇叭; 如果遇到行人或非机动车,可通过减速或停车等方式避让。

提醒 违法鸣笛最高罚款50元

对于南京“禁鸣令”,大多数市民都表示赞成。根据市民的举报以及记者的调查,违鸣主要发生在以下4种情形。

第一,遇到堵车;第二,路口有行人;第三,遇到老弱病残等行动较慢的;第四,在医院、学校、居民区附近,按喇叭较多。

在整治期间,交警会根据违鸣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一,对机动车偶尔短促的违鸣,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第二,对于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除警示教育外,还将处以50元罚款;第三,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需要提醒的是,警告虽然不罚款也不扣分,但也是一种处罚。

建议 电动车噪音污染更大应查处

记者在查处现场发现,除了机动车时不时鸣笛外,不少电动车、助力车的鸣笛声音也容易产生污染。

目前,有关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肆意鸣笛的情况不在少数,但因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对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的喇叭分贝有明确规定,监管尚属空白。“特别每年高考期间,电动车、助力车的喇叭声,简直是一大污染,比机动车还吵。”对此,不少市民建议,是否可以对这一盲区进行立法,避免电动车喇叭成为机动车以外的另一噪音污染源。

□金陵晚报记者 李有明 通讯员 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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