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日,南京鼓楼法院对两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建军、曹胜分别被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七个月、六个月,并各处罚金。
法官发现,信息泄露“内鬼”多分布在学校、医院、保险公司、银行、房地产公司或房地产中介公司、物业公司等。打击这类犯罪,必须抓源头、查“内鬼”!
案件审理 为赚钱 网管买卖个人信息
1985年8月出生的陈建军,是湖南省永州市人,具有大学文化,案发前任湖南省鑫远投资有限公司网络管理员。2015年9月起,陈建军加入涉及个人信息资料交换买卖的QQ群,向他人购买或交换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
2016年1月8日至3月11日期间,陈建军以每条信息一分五厘至四角不等的价格向杜明兴(另案处理)出售各类车主信息13次,得款2425元。
经统计,陈建军和杜明兴交易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为8万余条。2016年1月21日,陈建军又与杜明兴交换公民个人信息1次,陈建军发给杜明兴公民个人信息4571条,收到杜明兴发送的公民个人信息1272条。3月15日,陈建军被抓获归案。
为拓展业务 团队经理买个人信息
曹胜1989年11月出生,扬州仪征人,大学文化,案发前任信和财富南京第十一分公司团队经理。2015年10月28日,曹胜添加杜明龙(另案处理)为微信好友,向其购买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用于拓展金融业务。同年10月28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曹胜从杜明龙处非法购买各类车主信息、小区业主信息、银行客户及理财类等公民个人信息6次,共7万余条,支付2700余元。
3月31日,南京警方将曹胜抓获归案。
连线法官 精准诈骗后果极严重
据该两起案件的审判长、鼓楼法院刑一庭庭长邱筱颖介绍,近6年来,鼓楼法院已判决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但早几年该类犯罪主要是私人调查公司在非法办理婚外情取证,及为帮助他人追债、为获取他人商业机密,而买通内部人员获取个人信息。如今购买信息除发布广告外,多被骗子用来实施精准诈骗,后果极为严重。
“内鬼”多分布在这儿
邱筱颖介绍,不管不法分子如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性是公民个人信息被盗卖的源头在各行业“内鬼”身上。从办案实践中看,这些“内鬼”多分布在学校、医院、保险公司、银行、房地产公司或房地产中介公司、物业公司,等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只有紧追源头、揪出“内鬼”,并对管理公民个民信息不善的单位施以重罚,才能有效根绝或减少这类犯罪。
如何防范精准诈骗?
如何防范骗子的精准诈骗呢?邱筱颖提醒大家:尽量不接来路不明的陌生电话;不管骗子如何忽悠、恐吓,先冷静再找人核实真伪;公、检、法、银行等单位,均不可能在电话里要求打款;不要轻易相信来电显示,改号软件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通讯员 李自庆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