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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伙轻信租房广告 遇“假房东”被骗8400元租金

安徽小伙轻信租房广告  遭遇“假房东”被骗8400元租金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23岁的安徽小伙居鹏(化名)在栖霞某公司上班,想在离单位不远的摄山星城小区租个房子,合同签了一年,租金交了8400元,结果住进去没几天房东却要收回,才知自己被骗。目前,栖霞公安分局摄山派出所已进行了立案侦查。

原本巨鹏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因嫌太挤,他就打算租一套离单位更近的房子。3月29日,他在摄山星城小区门口墙上,看到一个出租房屋的广告。“两室一厅,简装,旁边有个超市,而且离单位近交通又便利,看起来不错”。巨鹏立马通过广告上的电话联系了对方。下午对方过来就带他看了房子,月租1400元,在实地查看后,居鹏决定租下来,并当场交了200元的定金。第二天,对方主动带着合同到了居鹏的公司,双方签定了租期一年的合同,又付了半年的房租8200元现金给对方。晚上居鹏就住进去了,住进去之后对方还要求居鹏再付1400元的押金,并于一个星期之内给对方。

一个星期之后居鹏打电话给问对方有无房产证,对方告诉他有,但现在外地出差。后居鹏告诉对方,待对方出差回来把房产证给他看过后再把1400元的押金当面给对方,但对方不同意,一直催居鹏把押金打给她。居鹏越想越不对劲,后来去该小区物业处查询,令他大吃一惊的是,他签合同的并不是房主,后联系对方,电话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直到该房屋的真正房主来收房,他彻底懵了。原来把房子租给他的只是房主一个到期的租户。遂居鹏到摄山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提醒: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查验房产证、出租人身份证并保留复印件及租金收据。这样一来,如果遇到类似“假房东”的事情,就可以及时有效进行维权,也利于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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