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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过去了 南京警方:“绿色”违法来了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人开始参与植树造林,但是却有不良分子在树木上做起了文章。在此,南京栖霞警方梳理了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提醒怀揣着环保爱心的群众提防“绿色”诈骗。

案例一:植树造林为名的传销活动

北某集团借用“植树造林利国利民”的口号,从事所谓的“合作托管造林”经营活动,组织销售林地,并以看管林地为名,向投资者收取“林地管理费”,承诺“在其集团投资购林能获得高额回报,合同期满,保证每亩15立方米的出材量,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林地予以补偿,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购,管护费用由银行监管,对购买的林木有保险,所购买的林地有林权证”等。以此开展传销活动,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签订1082份共计967413.86亩林地的购置合同。累计销售422802.1亩林地,净销售额16.8亿余元人民币。

警方提示:以合作托管造林、可以获取高额回报为名,大肆拉拢投资,开展传销活动。对待此类诈骗,民众需提高警惕。第一,一切鼓吹“高回报无风险”的投资都是不切合实际的;第二,投资此类新兴项目,请提前关注国家政策法规,

了解清楚法律规定,自己斟酌是否适合投资。第三,务必审查经营资质,实地考察,多方考虑,慎重决定。

案例二:奇怪树种为名的投资诈骗

多个交友网站出现自称是香港人富商的诈骗嫌疑人,待双方熟悉之后,他会主动推荐一种香港的“发财树”,称这种树可被用来作为礼品,市场前景巨大。以开业或投资的借口,要求对方赠送或参与投资,借以骗取对方钱财,后消失不见。

警方提示:交友网站信息真实性值得考量,在未见当事人的情况下,切勿发生金钱交易,同时,对于对方的投资和赠与请求也应小心提防,对于自己不了解的物品,切勿轻易投资。

案例三:部队采购为名的树木购买

买方自称是某部队采购人员,在网上发布购买苗木的信息,卖方在上网时看到此信息后联系买方,双方邮件签署合同后,买房同意将购买苗木的45万元定金汇款给卖方。并索要8万元回扣,卖方在拨打买方提供的查询电话后,误以为定金已汇入,遂支付回扣费8万元。后买方迟迟未来提货,查询银行账户未收到定金,发现上当。

警方提示:经常出现打电话、上网等方式冒充部队采购人员,以要购买物品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频发,涉案价值较大。民众需提高警惕,正规单位采买会通过正当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签署合同。绝不会口头协议,更不会有回扣要求。

案例四:以正宗树苗为名的假苗销售

农民陈某为了提高承包地的经济效益,购买了2000棵“冬枣”树苗,每棵6.5元,树苗款合计1.3万元。经过两年的精心栽培,陈某的“冬枣”树干已长到5至8厘米粗,树冠直径约1.4米,并已开始挂果。到了收获的季节,陈某发现“冬枣”树结的枣并不甜,与市场上出售的冬枣差异很大。于是,陈某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专家对他的“冬枣”进行鉴定。专家在某枣生产基地随机取出当年贮存的冬枣鲜果与陈大壮收获的鲜果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陈某种植的不是冬枣。

警方提示:像树苗这类产品,倘若没有专业知识,无法鉴定真伪,如存在疑惑,请及时联系有关专家和质检部门鉴定,并留存相应票据,保存相关证据。

( 文中人物系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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