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代步车 3月1日起上路将被查扣
南报网(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茸)下月起,违法上路的老年人代步车将被交管部门依法查扣,这是记者今天(2月20日)从南京市交管局获得的消息。
老年人代步车靠电力驱动,外形酷似QQ等微型汽车,分三轮和四轮两种。早在今年1月,南京交管部门对老年人代步车情况进行了摸底,并组织了相关宣传活动。
“老年人代步车十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几乎每个月,我们都能在多起交通事故中发现它的‘身影’。”交警七大队一位事故民警说。据他介绍,老年人代步车的设计时速往往快于20公里,开到40公里/时不成问题,速度并不慢,但这类车几乎只有一层铁皮,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撞击,后果不堪设想。此外,不少老年人代步车的刹车系统比较简单,再加上车身重、车速快,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效果并不理想。
交管部门人士介绍,根据交通法规定,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必须在车管部门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目前,只有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名录中的车辆,才能在车管部门登记并上到车牌,但是,不管是在电动自行车上牌名录中,还是在机动车名录中,都没有老年人代步车。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销售商家把老年人代步车说成“新能源型非机动车”,所以“不上牌也没关系”。对此,南京康宁司法鉴定中心痕迹部副主任殷文光告诉记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送至他们中心来鉴定的老年人代步车,鉴定结果全部为机动车。
“根据《道路安全交通法》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除了电动自行车外,有驱动装置的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殷文光说,但是认定为电动自行车的前提必须是“两轮”,所以三轮或四轮的老年人代步车不可能属于“电动自行车”。
属于机动车但不在工信部允许上牌的名单内,也就是说,所有的老年人代步车都无法上到号牌,那为何还能生产?对此,一位交管人士称,不少厂家打着“封闭环境内旅游观光车”的名义生产,算是打了“擦边球”。
交管部门人士表示,经过近两个月的宣传,3月1日起,我市将对违法上路的老年人代步车说“不”,一经发现,交警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同时,交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要求全市82家带牌销售点不得销售“老年人代步车”,一旦发现上述销售点依然销售,将取消销售点代办非机动车上牌的资格。
不过,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只能对82家带牌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源头监管,而全市电动车销售点远远不止这个数,“对于这么多‘漏网之鱼’,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一位交管人士呼吁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