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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老人驾代步车被撞身亡 交警认定其担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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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驾代步车被撞身亡 交警认定其担主责

南报网讯(通讯员 宁交轩 何英伟 记者 王茸)一名老人驾驶老年人代步车经过路口时,与一辆清障车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天上午,南京交警七大队披露了这起发生于去年的交通事故。 

去年5月15日14点40分许,年近八旬的孟某因身体不适,驾驶一辆白色的老年人代步车到附近一家按摩店做理疗。当他沿栖霞区学津路由北向南逆行至仙林大道路东口时,不顾前方红灯,由北向南通过路口。 

此时,蔡某正驾驶着一辆号牌为苏A76608的清障车沿着仙林大道由东向西行驶。临近路口时,蔡某见前方是绿灯,便保持50公里/时的速度前行,等到了路口,才猛然发现一辆老年人代步车正在他车前行驶,此时他想刹车已来不及,两车撞在一起,老年人代步车因车身较轻,被撞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而清障车仅右前侧保险杠有破损。 

孟某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虽经全力救治,但他还是因颅脑损伤并闭合性胸部损伤失去了生命。 

经鉴定,孟某所驾驶的这辆老年人代步车为正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没有号牌。 

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时,考虑到孟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机动车上路,并且闯红灯,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认定他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蔡某行经路口时疏于观察,且未降低车速安全通行,再加上他所驾驶的清障车经检验制动不合格,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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