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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2部门联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12部门联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长期拖欠工程款不得批准新项目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社厅、发改委、公安厅等12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3月前继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恶意欠薪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了解到,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将集中力量解决2017年春节前尚未解决的欠薪陈案,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位。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多部门联合挂牌督办,恶意欠薪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对企业确实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通知提出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

拖欠工资将列入“黑名单”

通知提出,要加大对企业特别是易发生欠薪的工程建设和加工制造企业的监控力度,普遍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摸底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和工资支付情况。

推行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等相关制度,督促企业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施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并定期予以公布。近期各地还要通过各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引发严重拖欠问题将问责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欠薪发生地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严重欠薪问题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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