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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民警徒手爬上30米高桥架 成功营救欲轻生老人

民警徒手爬上30米高桥架 成功营救欲轻生老人

南报网讯 (通讯员 刘昱彤 记者 朱静)1月12日,6旬老人因琐事与朋友发生纠纷爬上30米高桥架,出警民警徒手爬上桥架在苦劝半小时后成功将其营救。

当日下午3时许,浦口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李忠豪正在街面巡逻时接到分局指令,称有群众报警一老人爬上彩虹桥桥架欲轻生。李忠豪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见一名男子站在彩虹桥的桥架上,疑似准备跳桥轻生。李忠豪当即将情况反馈给分局指挥室,并组织特勤队员开展现场群众疏散工作,同时联系消防官兵赶至现场。可由于场地限制,消防人员无法搭建云梯与橡皮垫。

李忠豪见桥上男子情绪激动,且现场风速较大,同时围观人员不断增多,判断需尽快将男子救下,遂决定攀爬上桥架与其对话。于是,李忠豪徒手攀爬上30米高的桥架。见欲跳桥男子默许自己坐在其身边,李忠豪便尝试与其进行沟通。在民警的耐心劝慰下,男子终于开口。原来,男子姓王,今年60余岁,因琐事与朋友发生纠纷,一时想不开欲轻生。在谈及家人的问题时,李忠豪察觉出男子的情绪出现波动,于是以此为突破口,在长达半小时的“桥架谈心”后,于下午4时许将男子劝下地面。

王某被成功解救后,浦口公安分局珠江派出所民警将其带离现场,并联系其家人和朋友到派出所,解开了王某心结。而王某登桥架意图轻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处罚。

警方提示:1、市民在遇到纠纷后,千万不要一气之下采取极端的方式去解决,要选择合理、合法的途径去处理。2、公安机关在确保当事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上,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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