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朱静)在刚抓获祁某时,祁某还故作镇定,试图询问我们是哪里的公安。“当听到我们是南京公安时,他的脸色当即就变得十分苍白。” 玄武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丁旭说,祁某长叹了一口气,很快就交代全部案情。
“其实3人身上的案子不少,也已经坐过牢了,但他们抢劫杀害乔某的事情一直没有暴露。”丁旭介绍,祁某的真实身份是祁某某,1981年生。1995年,祁某和赵某、樊某某结识。当时,他们在别人眼中就是一帮坏小子,不好好学习,天天在社会上混。
“赵某对邮票比较有研究,所以他们在郑州时便干起了抢劫邮票的勾当,每次作案都是用棍子将人打晕后抢劫。”丁旭说,1997年夏天,3人在郑州作案后事情败露,于是一路逃到了山东菏泽。1997年7月28日,因为身上没钱了,3人当即作案,将一名手拿大哥大的公司经理砸倒,抢走8000多元现金和一部大哥大。很不幸,那位经理和乔某一样,也被打死了。
菏泽案发后,3人连夜逃回郑州,但不久他们就被追踪而至的菏泽警方发现,3人再次仓皇逃亡,跳上了南下的火车,并于当年8月15日来到了南京。抵达南京后,由于3人身上没钱,于是决定继续抢邮票商人。他们直奔大方巷邮票市场,经过一番踩点,瞄准了摊位最大的乔某。3人本想当天便作案,但没有成功。一天后的8月16日,通过尾随和事先埋伏,3人砸倒乔某后抢走了财物。
“作案后,3人返回郑州,又去广东制作了假身份证,并打算转道广西,然后偷越出境到越南去避风头。”丁旭介绍,不过3人的计划并没有成功,他们在广西被追踪而至的山东警方抓获。根据菏泽中院当年的判决书,3人涉案4起,其中郑州3起,菏泽一起,均为抢劫、抢夺,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祁某则获刑13年。
2005年,祁某最先出狱。回到家后,他便继承家族产业做起了生意。“祁某做生意是一把好手,事业越来越兴旺。”丁旭说,不过南京案件始终是他的一块心病。“在山东时,有些事情我没说清楚,一直闷在心里,难受”。这是归案后,祁某经常会跟办案民警说的一句话。
而这块“心病”,也给祁某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樊某某和赵某相继出狱后,听说祁某生意做得很大,当即前来投靠。“祁某出资,给樊某某在开封开了一家超市,和赵某则成立了一家贸易公司。”丁旭说,赵某好赌,曾欠下数百万元赌债,全是祁某帮其偿还。“祁某心里很清楚,自己已经成了赵某和樊某某的提款机,但因为把柄在他们手上,所以只能一次次付出。”丁旭说,所以对于祁某来说,被抓其实也是一种解脱。
目前,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