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驾校学车考前训练费属于政府定价,然而南京天保桥驾驶员培训学校和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石佛寺驾训队却擅改政府定价,自行定制价格。昨日,南京市物价局公布了多起涉及机动车收费的案例,其中对这两所驾培点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两家驾培点竟自己定训练费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石佛寺驾训队向参加驾驶员培训(桩训)的学员收取电子路考训练费,按每学员20元/倒库一次,40元/倒库二次等标准收取桩训费;向参加驾驶员培训(电子四项模拟)的学员收取电子道路考试场地训练费,并按120元/人·小时、100元/人·50分钟等标准收取电子四项训练费,两项合计收费42507965元。
此外,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该驾培点使用考试用车在有社会车辆通过的实际道路上向学员提供模拟训练服务,并按100元/人·50分钟、120-150元/人·小时等多种标准收取科目三人工路考训练费,计收取9855120元。
经调查,当事人改变收费标准,擅自将文件中“大、中型客、货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每车每小时不超过150元(自带车辆的减半),小型汽车每车每小时不超过120元(自带车辆的减半)”的收费标准改为多种收费标准,违反了价格法,属于“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2016年8月26日,物价局送达处罚告知书,决定处罚80万元。
除石佛寺外,物价局也调查了天保桥驾校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天保桥驾校在电子路考训练费、电子四项模拟场地训练费、路考模拟训练费上,擅自修改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违法相关法规,决定处罚80万元。
还有南京通保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多项违反价格法等行为,如向驾校按学员人数7元/人次的标准收取摄影服务费;按150元/人·小时的标准收取科目三人工路考训练费;开展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服务时,未尽说明义务的情况下,对部分来检车辆按50元/辆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三种行为涉嫌强制消费和擅自修改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按照合并处罚限制加重的原则,物价部门决定对该企业罚款405000元。
机动车检测站涉嫌强制收费
车辆年检,对于收费许多车主其实是不清楚的。市物价局对南京葛塘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该检测点开展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服务时,在未尽说明义务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按柴油车12元-212元/辆,汽油车8元-108元/辆标准收取服务费。
调查认为,该检测点以与消费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将相关服务和收费纳入检测环节中,但协议并未就“消费者有权选择不接受相关服务”等情况尽说明义务,造成消费者被迫接受服务并交纳服务费。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制止谋取暴利规定》,决定罚款2万元。
此外,南京金源机动车辆检测站有限公司检验汽油车、柴油车收费标准均为92元/辆,而按照省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柴油车应执行低于88元一辆收费,每车多收4元,合计多收2216元。
事后,该公司退还车主2064元,还有152元联系不到人。最终执法部门作出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52元,罚款30221元的决定。
南京通发机动车检测厂对来检车辆按汽油车92元/辆收取检验费,同时在未尽说明义务的情况下,对车辆分类别按28元/辆、58元/辆两个标准收取服务费。因未尽说明义务,涉嫌强制消费,物价部门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