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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人身损害赔偿案 一巴掌打“丢”了5万2

8月7日,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尧化门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为什么特殊呢,因为当事人的一巴掌居然损失了5万2千元,受害当事人居然还不要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刷牙吐泡沫引发的纠纷

原来,8月4日清晨,家住尧化某小区3楼的林女士发现4楼晒衣服的水滴到自家衣服上,于是便找到4楼的王女士理论。

不过,当时王女士正在刷牙,嘴里有泡沫说话说不清楚,于是便朝地上吐了一口泡沫,林女士以为她是朝自己吐,顿时火冒三丈,二话不说抡起手来就打,王女士一看对方动手也毫不手软,一个耳光打过去不偏不倚正好打在林女士耳廓上,后经耳科医生鉴定林女士右耳轻微穿孔。

被打者提出10万元赔偿

8月7日,驻尧化门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了调解。在场的林女士老公非常气愤,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双方当事人吵得不可开交,调解员及时将双方分开进行了耐心细致调解。

调解员对林女士老公解释:“对林女士受到的伤害表示同情,但至于你提出的10万元赔偿要求过高了。如果做鉴定要等一年之后,林女士耳膜是轻微穿孔,二个月之后耳膜可能就已经长好了。”

林女士老公则说:“我知道耳膜会长好,我是做生意的根本不差钱,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要给她一个教训。这10万元我一分也不要全部捐给慈善机构。”

调解员用4小时平息纠纷

调解员又找到王女士耐心劝解:“邻里好,赛如宝。你们楼上下的为这点小事动这么大的干戈实在是得不偿失,你们以后还是要天天见面的,见了面跟见仇人似的,你自己心里也难受不是。听说你们两家的孩子还是同学校同年级的校友,你们这样闹给孩子心理上又造成多大的阴影呢,你有想过吗?”经过调解员耐心的劝导,王女士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的后悔。

经过调解员4个小时的耐心调处,王女士赔偿了林女士5.2万元,最终平息了这场本不应该发生的纠纷。

贪图便宜上当人民调解解决消费纠纷

2016年1月,市民郑某在赛格数码广场内的个体商户赵某处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苹果6”手机。使用后,郑某发现手机信号不好,怀疑是返修机,向店主赵某要求退货。赵某认为,手机已经出售,无法判断用户是否存在使用不当的行为,因此拒绝退货。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到新街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了解事情经过后,指出双方都负有责任:消费者郑某因贪图便宜通过个体商户购买手机;店主赵某抓住消费者这种心理出售便宜的水货手机。通过调解员的责任分析和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郑某再向赵某支付400元,赵某为其更换一部“苹果6sp粉色64g”、支持全国联保的全新全原封手机,双方不再追究对方其他责任。

据新街口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员介绍,丹凤街地区位于新街口街道,是我市及周边地区最大的通讯商品交易市场,其手机商户以个体私营为主,在行业协会和工商部门的统一管理下进行经营活动,个别商户存在违规经销返修手机、水货手机等行为,消费者缺乏专业辨识能力,交易双方经常因为手机质量问题发生消费纠纷。

最后,调解员也建议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在购买手机等比较贵重的电子产品时选择正规购买渠道,不要为了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另一方面也建议工商部门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合法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丹凤街地区的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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