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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桃树引纠纷 小区公共绿地树木该归谁?

炎炎夏日,吃上几个清爽可口的桃子确实是一件美事儿,可家住鼓楼某小区的张女士怎么也想不到,为了“省事解馋”,仅仅在小区里摘了几个桃子,却摘出来一连串的麻烦事。

事件

顺手摘了几个桃子引来桃树的所有权纠纷

下班回来,张女士看到小区里绿化带上的一棵桃树郁郁葱葱,硕果累累,伸手够了够,摘了几个准备回家给女儿吃,“这棵桃树是在公共绿化带上的,上面也没有挂上主人的牌子,那肯定就是大家集体的,不就是见者有份的道理吗?”

可她还没摘完,楼道口就传来邻居王女士的声音,“这是我家的桃树,你凭什么摘啊?既然摘了,就要给钱。”王女士告诉她,这是她们家祖辈种的,树龄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100岁,是他们家的传家宝。

就在这时,另一位李先生站了出来,也说这棵桃树是他家的:“你平时都不照顾的,还是我经常给桃树浇浇水,施施肥,现在这树长得太茂盛了,都挡着我家的阳光了,我还想给它剪剪枝呢!”王女士立马不乐意了:“这是我家的树,没我的同意你不能剪。”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还要大打出手,张女士见状,赶忙拨打了110报警。挹江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王女士和李先生虽然都声称桃树是自己家的,但也无法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这棵树到底是谁的?一时间所有权问题成为了纠纷调解的焦点。

警方

桃树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种植管理者可优先取得更大收益

警方告知,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和居民楼前楼后的空地均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所栽种的树木也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而不是“谁栽谁有”,但对果树实施种植和管理的小区居民,可以优先取得果树的更大收益。

张女士摘桃子的行为并不犯错,但于情于理也应该和果树的照看者说一声,而王女士和张先生可以到居委会反映情况,由居委会出具证明,他们是桃树的种植和管理者,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但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张先生想要修剪树枝,必须先经过小区物业公司以及全体业主委员会同意,制定出具体方案后再进行修剪、移植、砍伐。在此过程中,如确实遇到困难,也可向园林部门反映,由专业人员前来作业。

如果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树木,经城管部门现场实地查看评估并结合相关条例,会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给公安部门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经调解,三人厘清权利和职责。

多说一句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在城区有不少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会存在果树无人问津的现象,有些好心的居民精心照料,不仅美化了环境,还保护了古树的历史价值,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小区公共绿地树木所有权不清也常常容易造成邻里纠纷,既气了自己又伤了和气,建议社区或物业多宣传法律法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在果树成熟时还可以组织居民一起来采摘,分享喜悦的同时又增进了邻里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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