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帮忙疏散乘客并灭火。
前晚6点25分,在汉中路汉中门广场南口,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23路公交车,突然自燃。正在执勤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发现后,立即和司机一起疏散乘客,并用灭火器扑灭火势。所幸,这次意外没造成人员伤亡。
当时,这辆23路公交车,正在路口等红灯。在此执勤的交警陈健突然看到公交车尾部冒着浓烟,立即喊另外两名民警杨学广和刘陆鹏一起快速赶过去查看情况。交警走近发现,公交车尾部窜出火苗。随即,3名民警立即分工合作,一方面疏散乘客,和司机一起灭火,另一方面疏导现场交通。十几分钟后,交警和公交车司机一起将火扑灭。为了不影响交通,多名交警合力将公交车推至路边。据了解,公交车最初自燃的位置位于车身尾部右侧的电源接口处,起火应该与线路老化引起短路有关。
交警提醒,驾车途中遇到车辆起火后,要迅速关闭发动机,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路过司乘人员应伸出援手,共同扑救,为消防官兵扑救赢得宝贵时间。此外,如今正值酷暑,车主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检修,以防发生意外。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